境內外金融機構可參與設立理財子公司
2018-12-03 11:29:29 來源:中國證券報
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管理辦法發布 境內外金融機構可參與設立理財子公司
銀保監會網站2日消息,根據《關于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相關要求,銀保監會制定了《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管理辦法》(下稱《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辦法》提出,在鼓勵各類股東長期持有理財子公司股權、保持股權結構穩定的同時,為理財子公司下一步引入境內外專業機構、更好落實銀行業對外開放舉措預留空間;允許理財子公司在嚴格遵守風險管理要求前提下,將一定比例的自有資金投資于本公司發行的理財產品。此外,銀保監會已著手制定銀行理財子公司凈資本和流動性管理等配套監管制度。
可引入境外金融機構投資入股
對于理財子公司的股東資格和股權結構方面,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理財子公司應當由在我國境內注冊的商業銀行作為控股股東發起設立;股權結構上可以由商業銀行全資設立,也可以與境內外金融機構、境內非金融企業共同出資設立。鼓勵商業銀行吸引境外成熟優秀的金融機構投資入股,引入國際先進的專業經驗和管理機制。
同時,理財子公司的最低注冊資本為10億元。同時,應遵循公司治理、風險管理、內部控制、從業人員和管理信息系統等其他準入條件。
在銷售渠道和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方面,不強制要求個人投資者首次購買理財產品進行面簽,允許投資者在首次購買理財產品前,通過理財子公司或其代銷機構渠道(含營業場所和電子渠道)進行風險承受能力評估。
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副主任曾剛表示,券商資管產品、公募基金等資管產品在客戶首次購買時均不強制要求面簽,客戶可以通過網上甚至第三方代銷平臺進行首次購買,而銀行理財產品則強制要求首次購買必須面簽,對銀行理財的銷售便利性影響極大,不利于拓展理財產品的行外客戶。
提出風險管理要求
在非標債權投資限額管理方面,上述負責人介紹,理財子公司獨立經營理財業務后,根據理財子公司特點,僅要求非標債權類資產投資余額不得超過理財產品凈資產的35%。
曾剛表示,非標資產的投資限制由“理財總規模(因凈值化后改為理財凈資產規模)的35%,或銀行總資產的4%”,放寬為“理財凈資產規模的35%”,符合子公司和商業銀行分離的監管要求,同時在某個層面上放松了銀行理財投資非標資產的限額:根據測算,當銀行理財產品的凈資產規模超過銀行總資產規模的11.4%,限制銀行理財投資非標的指標就不再是“35%”而是“4%”,而目前主要股份制商業銀行的理財產品總規模大多超過銀行總資產規模的11.4%。
在風險管理方面,《辦法》提出,一是建立風險準備金制度,要求理財子公司按照理財產品管理費收入10%計提風險準備金;二是要求理財子公司遵守凈資本、流動性管理等相關要求,具體規則另行制定;三是強化風險隔離,加強關聯交易管理,要求理財子公司與其股東和其他關聯方之間建立有效的風險隔離機制,嚴格按照商業化、市場化原則開展業務合作,防止風險傳染、利益輸送和監管套利;四是遵守公司治理、業務管理、交易管控、內控審計、人員管理、投資者保護等具體要求。此外,根據“資管新規”“理財新規”,理財子公司需遵守杠桿水平、集中度管理等方面的定性和定量監管標準。(記者 陳瑩瑩 歐陽劍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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